南京中心公司召开法律风险培训
为推动南京中心公司法律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重大法律风险的防范工作,积极推进法律风险点梳理成果“四化五进”工作,5月14日下午,南京中心公司召开法律风险防范培训。江宁公司、南京公司、定远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共计92人参加活动。
南京中心公司法务负责人丁建国在导入发言中通过美国制裁我国某大型国企事件,指出即使是世界500强企业,一旦疏于法律风险防范,企业也将面临“休克”。希望通过这次培训提高各部门对合同风险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风险点管理,并尽快落实法律风险点梳理成果“四化五进”工作。
本次培训由中心公司法务负责人丁建国主讲“合同风险管控”,生动解析了合同管理的八大风险及合同审查的十大要点,同时对集团法律风险点梳理成果“四化五进”工作进行了宣贯;特邀华东大区法律标杆工作组组长柯陟超律师做《华东大区区域一体化法务管理指引》宣贯,对合同管理、法律纠纷案件处理等各项法律事务的管控要求进行了逐一介绍;镇江公司法务专员张妙仙分享了“燃气安全事故相关法律问题”,通过真实的事故处理案例,总结出了最佳方案及应对策略。
华东大区法律标杆工作组组长柯陟超在会议中强调了开展普法活动的重要性,提出各个部门及各个岗位人员都应当有针对性的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以致用,这样有利于开展本职工作,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公司权益。